question-icon 转移征地补偿会怎么处罚?

我家这边最近在搞征地,补偿款也快要发下来了。但我听说有人会转移征地补偿款,我想知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我担心我们家的补偿款也出现这种情况,所以想提前了解一下。
展开 view-more
  • #征地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转移征地补偿款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不同主体转移征地补偿款可能面临的处罚。 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转移征地补偿款,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贪污罪或挪用公款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征地补偿款就属于公共财物,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私自转移,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就会按相应罪名进行处罚。 如果是村集体等基层组织人员转移征地补偿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此外,如果其行为构成犯罪的,也会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转移征地补偿款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集体的利益,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