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累犯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我之前有过醉驾被处罚的经历,最近又因为醉驾被查了。我特别担心这次会面临很重的处罚,想了解一下像我这种醉驾累犯,法律上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会不会比普通醉驾处罚更严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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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醉驾”和“累犯”这两个法律概念。醉驾,简单来说,就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就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而累犯呢,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 对于普通的醉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当醉驾成为累犯时,处罚会更加严厉。因为累犯体现了犯罪人较高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所以法律上会给予更重的惩处。虽然法律没有针对醉驾累犯设置单独的、特殊的条文,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根据累犯从重处罚的原则来量刑。一般来说,在拘役的期限和罚金的数额上,会比普通醉驾的处罚要高。并且,对于再次酒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醉驾累犯在驾驶证吊销和重新考取方面的限制可能会更严格、时间更长。所以,醉驾累犯在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上都会面临更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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