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的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最近了解到非法买卖土地使用好像是犯罪行为,我想知道具体的处罚标准细节。比如什么样的情况算情节严重,什么样算情节特别严重,不同情节对应的具体刑罚和罚金是怎么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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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在法律上准确的罪名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下是关于其处罚标准的详细介绍: **犯罪构成及认定** - **客体方面**:此罪侵犯的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使用权的享有和转让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能随意当作商品买卖,非法转让、倒卖行为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制度。 - **客观方面**:一是实施了违反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行为;二是实施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三是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此罪为情节犯。 - **主体方面**: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也能构成此罪。 - **主观方面**:主观表现为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成该罪。 **具体处罚标准** - **情节严重的情况**: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例如,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等情形,一般可认定为情节严重。 - **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比如,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等情形,通常会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 **违法情节轻微的情况**:如果形成违法事实,但能主动纠正非法转让、出租、抵押行为且未造成不良后果或消除不良后果的,可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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