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离婚后怎么分户口?
我刚在青岛离婚,对户口分户这方面不太懂,想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要准备些什么材料,有没有什么条件限制之类的,希望能有人详细给我讲讲这方面的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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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岛离婚后分户口,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当事人或户主向户籍部门提出迁出申请。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也就是说,要先去办理迁出手续,取得迁移证,同时原户籍信息会被注销。
之后,凭迁移证向户籍部门提交入户申请。交回迁移证后,就完成了户口迁入流程,从而实现分户。
此外,还有一种常见情况,如果离婚当事人持有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可持原户口簿和这些法律文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派出所会依据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办理分户时,通常申请人要向户籍地的派出所提出分户立户申请,社区民警会进行入户调查。要是确认申请人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可以分开居住,社区民警会在村居委会证明上签字,派出所内勤凭证明及其他材料办理分户立户。
相关概念:
分户:就是把原来的一个户口,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分成两个或多个独立的户口。
立户:是指建立一个新的户籍关系 。
迁移证:是公民办理户口迁移时,由原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签发的一种证件,凭此证可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