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号被盗了骗了钱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如果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首先,要明确QQ号被盗用骗钱是盗号者实施的诈骗行为,从本质上来说,实施诈骗的责任在于盗号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号骗钱的行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应由实施诈骗的人承担法律后果。 对于QQ号原主人而言,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能证明是第三人盗号实施的诈骗,原主人原则上不承担侵权责任。 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原主人存在过失,比如长期不更换简单密码、随意在不安全网络环境登录等,导致账号容易被盗,且这种过失与他人被骗存在一定因果关系,那么原主人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不过,如果原主人能证明已采取合理安全措施,如定期更换复杂密码、开启多重身份验证等,通常无需担责。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这里的平台作为管理者,如果没有尽到保障用户账号安全的义务,在盗号者无法赔偿全部损失时,可能要承担一定补充责任。但通常只要平台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如提供多种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提醒用户保护账号安全等,也无需担责。 相关概念: 第三人过错:指损害的发生是由第三人的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的,应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法律上的义务,要求特定场所的管理者或组织者采取必要措施保障进入该场所的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