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解答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解答涉及诸多方面的问题 。 首先,关于侧重保护对象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权利义务并重规范的基础上,特别提出对劳动者合法权益予以保护。从立法目的来看,《劳动法》第1条为“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劳动合同法》第1条规定“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可见《劳动合同法》更注重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其次,是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再者,劳动合同的类型。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2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另外,关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相关概念: 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