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有哪些区别?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听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这两个概念,但不太清楚它们具体有哪些不同。比如在面对劳动纠纷时,不知道该适用哪部法律。想了解一下它们在具体内容、适用范围等方面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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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存在多方面的区别,具体如下: **名称与立法层次**:《劳动法》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立法层次上,二者同为法律。 **立法背景**:《劳动法》产生于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劳动关系初步紧张时期,于1994年7月5日通过,1995年1月1日生效实施;《劳动合同法》则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发育逐渐成熟、劳动关系非常紧张的时期出台的,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立法宗旨**:《劳动法》明确把劳动者权益放在第一位,旨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劳动合同法》主要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调整对象**: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内容涵盖劳动者权利义务、劳动就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时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社保福利等诸多方面;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着重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续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二者关系**: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属于普通法和特别法的关系。《劳动法》至今仍然有效,在调整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仍发挥着巨大作用,《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关系内容的进一步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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