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被害人检查出抑郁焦虑,法院会要求给被害人赔偿吗?
我身边有个朋友遭遇了强奸,之后检查出有抑郁焦虑的情况。她很痛苦,也承受了很大的经济压力用于治疗。现在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不会要求犯罪方给她赔偿,具体能赔偿哪些方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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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强奸罪被害人检查出抑郁焦虑的情况,法院是否会要求给被害人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方面,一般来说,按照相关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通常不予受理。 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在一些案例中,如果被害人因强奸行为遭受了人身损害,比如因抑郁焦虑而进行了相关治疗,那么犯罪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该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另外,在一些涉及未成年人被性侵的特殊案例中,如果未成年人因性侵行为导致患有重度抑郁、焦虑等症状,法院可能会支持单独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这是因为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性侵害行为既会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也极大地挑战了整个社会的道德和文明底线。不仅对身体造成损害,还可能造成名誉的贬损,在精神层面带来长伴一生的痛苦。 综上所述,强奸罪被害人检查出抑郁焦虑,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但如果存在因强奸行为导致的人身损害相关费用支出,犯罪人需要进行赔偿;在涉及未成年人等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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