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抵押借款合同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我打算用自己的房产做抵押去借款,和对方签房产抵押借款合同。但我不太懂这种合同有啥要求和规定,也不知道签的时候要注意啥,担心自己权益受损。想了解下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在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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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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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借款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它将房产抵押作为借款的担保,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它的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合同的订立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对于房产抵押借款合同,通常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样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其次,关于合同的内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在房产抵押借款合同中,除了以上基本条款外,还应当明确房产的具体信息,如地址、面积、产权证书编号等。 再者,房产抵押需要进行登记。《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也就是说,只有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才正式生效。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意味着,如果抵押人将该房产再次抵押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并办理了登记,那么不知情的第三人的抵押权优先受偿。 另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实现抵押权。《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签订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前,双方应当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符合自己的意愿和法律规定。同时,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总之,房产抵押借款合同涉及到复杂的法律关系,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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