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赔偿金2个月是如何计算的?
我在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离职了,公司说给我2个月的辞职赔偿金。我不太清楚这2个月赔偿金是怎么算出来的。想了解一下具体是依据什么标准,是按基本工资还是实际工资,工作年限又是怎么算进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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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赔偿金2个月的计算,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得明确赔偿金产生的情形。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赔偿金的,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过错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而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需要支付赔偿金。 计算标准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比如,小李在公司工作了2年半,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上述规定,小李工作年限满2年,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相当于工作3年,正常经济补偿是3个月工资,因公司违法解除,赔偿金则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也就是6个月工资,即6×5000 = 30000元。所以,要确定这2个月赔偿金是否合理准确,需看具体工作年限以及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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