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职员工的赔偿该怎么算?
我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准备辞职,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得到赔偿,以及赔偿具体是怎么计算的。另外,不同辞职原因是否会影响赔偿,也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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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司辞职员工的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是否有经济赔偿以及赔偿的关键在于导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具体原因,而与劳动者是自行辞职还是被用人单位解雇并无直接关联性。 如果符合法定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计算标准如下: - 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公司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例如,某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那么经济补偿就是3个月的工资。 - 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劳动者,视作一年进行计算。比如,员工工作了8个月,此时按照1年计算,经济补偿为1个月工资。 - 若劳动者的工作时长不足六个月,则需要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比如工作了3个月,经济补偿就是半个月工资。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特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例如,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辞退员工,员工工作了2年,正常经济补偿是2个月工资,此时公司应支付4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比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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