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自己提出辞职,单位应该给补偿吗?

我在单位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因为一些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的原因想辞职,但又担心辞职后自己的权益受损,想知道这种自己主动提出辞职的情况,单位是否需要给我经济补偿,具体在哪些情况下会有补偿,哪些情况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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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向单位辞职,用人单位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这是因为经济补偿金主要是用于保障劳动者在非自身意愿情况下失去工作时的基本生活和再就业权益。比如劳动者仅仅是因为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家庭因素等个人原因辞职,单位通常无需支付补偿。 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职也能获得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且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判断劳动者辞职时单位是否需要支付补偿,关键在于辞职原因是否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或过错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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