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赔偿是按照基本工资计算还是平均工资计算?


离职赔偿是按照平均工资来计算的,而不是基本工资。具体解释如下: 首先,这里所说的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个平均工资的构成比较全面,它不仅仅包含基本工资,还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形式的奖金、津贴及补贴等各类货币性质的收入。例如,你每月除了基本工资外,还有绩效奖金、岗位津贴等,这些都要算在平均工资里。 其次,在计算平均工资时,对于那些工作未满十二个月的劳动者而言,其应得的离职补偿金应根据实际工作的月数来确定相应的平均工资。比如说,你只工作了6个月,那就按照这6个月的总收入除以6来计算平均工资。 再次,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用人单位当期的月平均工资,则应按照用人单位的月平均工资标准予以支付;若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超过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就应当按照该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数额进行支付。比如,某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5000元,三倍就是15000元,如果你的月平均工资是18000元,那在计算离职赔偿时,就按照15000元的标准来算。 法律依据方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