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月工资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工资计算方式如下:首先,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这里的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例如,小李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里,每月的基本工资是5000元,还有每月固定的奖金1000元,那么在计算月工资时,这1000元奖金也要算进去。 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比如,小张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而他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只有1800元,那么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月工资就按照2000元算。 另外,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假设小王只工作了8个月,这8个月的工资总和是40000元,那么他的月工资就是40000÷8 = 5000元。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包含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相关概念:(应得工资:指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付出正常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报酬,包括各种形式的货币收入。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当地政府统计部门统计并公布的上一年度该地区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数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