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权属登记包括哪些内容?


房地产权属登记,简单来说,就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地产所有权、使用权以及相关他项权利进行登记,以此来明确房地产的产权归属关系。 房地产权属登记内容主要分为两大部分:房地产的自然状况和房地产的产权状况。 先说说房地产的自然状况,这部分内容会影响房地产的价值。它涵盖了土地和房屋的诸多方面信息。比如坐落,就是房屋土地所在的具体位置,像地名、方位、街巷、门牌以及房屋的幢(楼)号等;界址指的是一宗房地产的界址点及其界标物,界址点连线形成的闭合界址线就是房地产的范围,同时为界定宗地位置和范围,还会加注四至,标明相邻权利人,在房产登记上界址常用墙界表示;房地面积包含土地面积和房屋建筑面积,并且可根据权利人使用情况分为独自使用面积、共有使用面积以及共有使用中的分摊面积;房地用途主要取决于土地用途,城市土地用途受城市规划制约,农用土地用途由农业产业结构决定,土地用途确定后房屋用途也随之确定;土地使用条件包括建筑占地、建筑限高和建筑密度等,其规定方式有在城镇规划中限定、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在其他批准用地文件中作出规定这三种;土地的等级和价格方面,城市土地采用“等”和“级”两个层次的划分体系,“等”体现全国城镇之间地域差异,“级”反映一个城市内部土地的区位条件和利用效益差异。 再讲讲房地产的产权状况,这部分主要涉及房地产的权利归属及变动等情况。比如房屋所有权登记,明确房屋归谁所有;还有他项权利登记,像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时就需要进行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另外,当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如买卖、交换、赠与、继承等情况,要进行转移登记;权利人名称变更或者房屋现状发生变化,像房屋坐落街道、门牌号变更,房屋面积增减、翻建等,就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当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情况出现时,则要进行注销登记。 相关法律依据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该条例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一系列规则,保障房地产权属登记的规范进行。通过这些登记内容,可以清晰明确房地产的各种状况和权利归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