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了别人我全责该怎么去走保险?


当追尾别人且自己被判定为全责时,走保险的流程如下: 首先是立即报案。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保险单上有标明),向保险公司告知车牌号、保单号、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简要经过等信息。 接着拍照留证。在等待相关人员到来的过程中,对车辆碰撞部位、车牌号码、事故现场等进行多角度拍照,这些照片能为后续索赔提供详细信息。 如果车辆无法自行驶离现场,要联系拖车服务将车辆拖至附近的修理厂或4S店,同时通知保险公司车辆的去向。 车辆被拖至修理厂或4S店后,与保险公司的定损员取得联系,告知车辆位置以及维修预估费用,定损员会对车辆进行检查并给出维修报价。 关于赔偿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也就是说先从交强险赔偿,交强险有责赔偿限额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千元。如果赔偿金额超过交强险保额,就由第三者责任险保额承担。要是理赔金额超出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则需车主自行承担。 在实际操作中,根据保险公司的报价,可能需要先行支付车辆的维修费用,支付完毕后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会在收到理赔申请后的1 - 2周内完成审核并支付赔款。审核通过后,会收到确认函,里面会写明赔款的金额以及领取方式,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赔款,也能选择将赔款直接打入银行账户。 整个过程中要注意与保险公司保持良好沟通,并且确保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准确无误。同时要注意理赔金额可能会受到保险合同中免赔额、赔偿限额等条款的制约。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