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引起人民法院再审的申诉理由包括哪些?
我之前有个官司败诉了,现在想申请再审。但我不知道哪些理由能让法院受理我的再审申请,也不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能够引起人民法院再审的申诉理由到底有哪些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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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法律规定由法定机关提起,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当当事人认为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存在错误时,可通过申诉申请再审。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能够引起人民法院再审的申诉理由。
首先,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这里所说的新证据,是指在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这些新证据可能是之前未被发现或者未被收集到的,一旦出现且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存在错误,就可以成为申请再审的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该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其次,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也可以申请再审。基本事实是指对原判决、裁定的结果有实质性影响、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具体权利义务和民事责任等主要内容所依据的事实。如果在审理过程中,这些基本事实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撑,那么判决、裁定的公正性就会受到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项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再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伪造证据严重干扰了司法审判的正常秩序,导致判决、裁定结果可能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三项规定,若出现这种情况,人民法院应当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