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审问犯人的原因是什么?


警察审问犯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首先,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在一个案件发生后,警方掌握的信息往往是有限且零散的。通过审问犯人,能够获取更多关于案件的细节,比如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参与人员等。这就像是拼图,每一个信息都是一块拼图碎片,审问能帮助警方把这些碎片拼凑完整,还原案件的全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和线索,以准确认定犯罪事实。 其次,是为了收集证据。证据是司法机关认定犯罪的关键。犯人在犯罪过程中,可能掌握着一些直接或间接的证据。通过审问,可以引导犯人提供这些证据,或者根据犯人的供述去进一步查找其他证据。例如,犯人可能知道凶器的藏匿地点,通过审问获取这一信息后,警方就可以找到凶器作为物证。证据不仅包括实物证据,还包括犯人的口供等言词证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其中就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再者,是为了核实其他证据的真实性。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可能已经收集到了一些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证据。但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需要进一步核实。通过审问犯人,可以将这些证据与犯人的陈述进行比对和印证。如果发现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或者疑点,就可以进一步展开调查,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力。 另外,审问犯人也有助于了解犯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犯罪动机和目的对于判断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量刑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不同的犯罪动机和目的,可能导致不同的定罪和量刑结果。了解犯人的动机和目的,也可以为预防犯罪提供参考,从源头上减少犯罪的发生。 最后,通过审问还可以对犯人进行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让犯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对于一些有心理问题的犯人,进行适当的心理疏导,有助于他们更好地认罪伏法,接受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