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公积金不想交了原因该怎么写?


在我国,公积金一般是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存的,职工通常不能随意决定停缴公积金。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比如离职、单位破产等,公积金的缴存情况会发生变化。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公积金的概念。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的设立目的是为了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于职工个人来说,如果是在职状态,一般是不能主动要求停缴的。但如果是因为离职,那么从离职次月起,单位就会办理公积金封存手续,此时公积金就会暂停缴存,这种情况下无需职工写停缴原因。 如果是单位方面出现问题,比如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要是职工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比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发生重大变故等,想要单位协助办理缓缴公积金的,需要由单位提出申请。在申请时,需要详细说明原因。原因的撰写要真实、清晰、合理。比如,因为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需要支付巨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经济负担过重,实在无力承担公积金缴存部分。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以增加申请的可信度。 总之,公积金的停缴或者缓缴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职工个人不能随意决定停止缴存公积金,而应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