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诈骗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我最近遇到一个疑似诈骗的事儿,听说诈骗罪有数额标准,而且不同地区不一样。我想知道各地区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我在这事儿里涉及的金额能不能达到诈骗立案标准,心里特别没底,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展开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有人通过欺骗手段让你把钱交出去,这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关于诈骗罪数额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不过,该解释同时也表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例如,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可能会将“数额较大”的标准确定为接近一万元;而在一些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则可能将三千元作为“数额较大”的起点。所以,不同地区对于诈骗罪数额标准的规定会存在一定差异。如果想了解具体某个地区的标准,可以查询当地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相关文件,或者咨询当地的司法机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