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实缴政策是怎样的?
注册资本实缴政策是公司注册登记制度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简单来说,注册资本实缴就是股东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实际向公司缴纳所承诺的资金。
以前,我国实行严格的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版)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这意味着公司在注册时,股东不仅要确定注册资本金额,还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时间实际缴纳资金。
不过,为了降低创业门槛,激发市场活力,2013年《公司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公司法》(2013年版)将一般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说,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但是,对于一些特殊行业,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例如,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 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这些行业由于涉及金融安全、公共利益等重要方面,需要股东实际缴纳注册资本,以保证公司具备相应的运营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总的来说,对于大多数普通行业的创业者而言,现在实行的认缴登记制给予了更大的资金灵活性和创业便利,但对于特殊行业,还是要严格按照实缴政策的要求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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