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核定起始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我是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说要给我做定期定额核定。我不太清楚这个定期定额核定的起始时间是怎么算的,是从申请的时候开始,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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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核定起始时间指的是税务机关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开始确定其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等计税依据的时间点。 在我国税收征管实践中,一般来说,定期定额核定起始时间通常会依据相关税收法规和税务机关的工作安排来确定。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一)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二)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三)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四)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五)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六)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关于起始时间,如果是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税务登记后,税务机关会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实地调查,然后进行定额核定,这个起始时间可能从税务登记办理完毕后的次月开始执行。不过,不同地区可能在操作上会存在一些差异。有的地方可能规定在纳税人提交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后的某个特定日期开始,也有的可能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工作节奏,统一在某个时间段集中进行核定,并确定统一的起始时间。纳税人如果对定期定额核定起始时间有疑问,可以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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