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在收缴假人民币过程中有哪些规定?
我去银行存钱,银行工作人员说有张钱是假币要收缴。我不太清楚金融机构收缴假币到底是怎么个流程,有啥规定,万一他们弄错了或者违规操作咋办?我就想了解下金融机构在收缴假人民币过程中有哪些具体要求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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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在收缴假人民币过程中需要遵循一系列规定,以确保收缴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规范性。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金融机构在发现假币时,应由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这里的“当面收缴”很重要,就是要让持有人清楚地看到整个收缴过程,避免出现争议。这一规定是为了保证收缴过程的透明性,让持有人能够监督。 其次,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这个戳记就相当于给假币做了一个明确的标记,表明这张纸币是被认定为假币的。加盖戳记也是一种固定证据的方式,方便后续的处理和管理。 对于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这样做是因为外币和硬币的情况相对复杂,采用专用袋加封并详细记录信息,有助于准确识别和管理不同种类的假币。 同时,金融机构收缴假币时,还应当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这个凭证是持有人的一个重要凭据,上面会记录收缴的相关信息,比如假币的情况、收缴的时间地点等。持有人可以凭借这个凭证了解收缴情况,并且在对收缴结果有异议时,作为后续处理的依据。 此外,如果持有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这是为了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有机会对有疑问的收缴结果进行进一步的核实。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该办法对金融机构收缴假币的操作流程、要求以及持有人的权利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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