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与著作权之间有什么关系和区别?


姓名权和著作权都是公民重要的权利,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来看姓名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第九百九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姓名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受到法律保护。比如,每个人都有权决定自己叫什么名字,也有权使用自己的名字进行各种活动,同时也有权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如果他人冒用、盗用你的姓名,给你造成损害,就侵犯了你的姓名权。 再说说著作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财产权如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当你创作了一部作品,从作品完成时起,你就自动享有了著作权。例如,你写了一本书,你就有权决定是否发表这本书,用什么名字署名等。 姓名权与著作权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在著作权中,署名权是一个重要的权利。作者可以选择用自己的真实姓名、笔名或者不署名来发表作品。这其实就是姓名权在著作权领域的一种体现。比如,很多作家喜欢用笔名发表作品,这是他们行使姓名权和著作权中署名权的表现。然而,如果冒用他人姓名发表作品,就可能同时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和著作权中的署名权。 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姓名权主要侧重于保护公民的人格利益,它强调的是个人对自己姓名的决定权、使用权和变更权。而著作权主要保护的是作者对其创作作品所享有的权利,既包括人身方面的权利,也包括财产方面的权利。简单来说,姓名权关乎个人的身份标识,著作权关乎作品的创作和传播。 总之,了解姓名权和著作权的相关规定,对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也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