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领养证后和原家庭还有关系吗?
我领养了一个孩子,已经办好了领养证。现在孩子的原家庭又想来和孩子有联系, 我想知道有了领养证之后,孩子和原家庭在法律上还有关系吗?之后原家庭对孩子还有没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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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当领养行为合法完成并取得领养证后,被领养人与原家庭通常就不再有法律意义上的亲属关系了。
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也就是说,一旦领养证办理完成,领养关系正式确立,被领养的孩子在法律上就成为了领养家庭的一员。领养父母对孩子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同时也享有孩子成年后赡养的权利。而孩子和原家庭之间,诸如抚养、赡养、继承等基于亲属关系产生的权利和义务都随之消失。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虽然法律上的关系消除了,但出于情感等因素,被领养人可能仍会与原家庭保持一定的情感联系。但这种联系更多是基于情感层面,而不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和约束力。所以,有了合法的领养证后,被领养人与原家庭在法律上的关系已经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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