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再婚离婚后男方的财产怎么分配?

我再婚了,现在和妻子感情不和打算离婚。我们婚后有一些共同财产,还有婚前各自的财产。我不太清楚在这种再婚离婚的情况下,我的财产会怎么分配,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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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婚财产分配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再婚离婚时,男方财产的分配需要区分不同类型的财产,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处理。首先,我们要了解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即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个人的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在再婚离婚时,如果有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和女方首先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配这些财产。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进行判决。 而对于男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仍归男方个人所有,不参与分配。 另外,如果存在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之,再婚离婚时男方财产的分配要依据具体财产性质,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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