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签合同一年没到期,押金该怎么办?
我租了房子签了一年合同,现在还没到期,但因为一些特殊情况不能继续租了,不知道押金能不能退。合同里也没明确说这种情况押金怎么处理,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没到期的租房押金一般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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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房合同一年没到期的情况下,押金的处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租赁契约没有明确规定押金的属性和使用方式,押金通常会被视为租赁预付款项,这种情况下是必须要全数归还的。因为在法律上,若未对押金具体属性约定,其性质就偏向于预付款性质,当租赁关系结束且租户履行完相关义务后,业主应退还。 其次,若当事人以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预订预留款以及预订金等形式支付押金,且无明文规定其具有定金特性,那么主张定金权益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也就是说,不能随意将这些押金当作定金来处理。 再者,除非租房合同中有另行约定,否则房屋业主应当在租赁关系解除,并且确保租户清空、清点房屋并且完全支付相关费用之日起,将租赁押金以全额且无利息的方式返还给租户。例如,租户提前告知业主不再续租,在约定时间搬离,结清水电费等费用后,业主就应退还押金。 另外,在租赁期内,如果存在物品损坏的情况,相应部分可从押金中扣除,余款应当在扣除损坏物品对应金额之后及时退还。比如租户不小心弄坏了房间的门窗,维修门窗的费用就可以从押金里扣,剩下的押金再退给租户。 最后,如果是因为承租人存在过错,比如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没有定期交纳租金、损坏房屋及设施等,出租人可以扣留相应的押金作为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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