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所必需的材料是什么?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法规中有明确规定。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申请工伤认定所必需的材料以及相关依据。 首先,最重要的一份材料是工伤认定申请表。这个表格就像是一份申请的‘说明书’,要在上面填写清楚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通常,这份表格可以在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官网下载,也可以到他们的办公地点领取。 其次,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不可或缺。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基础,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常见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有劳动合同,这是最直接的证据。要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的证言等也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再者,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也非常关键。这份证明书能证明职工受伤的情况和程度。一般要求是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并且要加盖医疗机构的公章。它可以帮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了解职工的受伤状况,从而做出准确的认定。 此外,如果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属于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总之,准备齐全、准确的材料对于顺利申请工伤认定至关重要。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一定要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