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的概念内涵是什么?
我在做房地产相关生意,最近涉及到土地增值税这方面的问题。不太清楚土地增值税到底是什么意思,它的概念内涵包含哪些内容,对我在交易过程中要缴纳的税有什么影响,希望了解一下。
展开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这里所说的“转让”,指的是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像继承、赠与等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则不在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物品。 增值额是土地增值税的关键计税依据,它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而扣除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