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什么?

我最近涉及到一些土地相关的交易,不太清楚土地增值税具体对哪些情况进行征税。我想了解一下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到底包括哪些方面,是所有的土地交易都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还是有特定的条件和范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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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增值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首先,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国有土地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当单位或个人转让这种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如果产生了增值,就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例如,某企业将自己拥有的一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另一家企业,转让价格高于其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的成本,那么这个增值部分就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这一规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其次,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也在征税范围内。地上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物品。比如,开发商将建好的商品房连同土地使用权一起销售给购房者,所获得的增值收入就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况也有不少。比如,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这里的赠与仅指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以及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另外,房地产的出租,由于没有发生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此外,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也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代建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客户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公司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其收入属于劳务收入性质,所以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总之,判断是否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关键在于是否发生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转让行为,以及是否取得了收入并产生了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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