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及执行是怎样的?

我和对方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里没明确规定谁先履行义务。现在对方要求我先履行,可我觉得对方也得同时做点事。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条件是什么,又该怎么行使这个权利,希望得到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同时履行抗辩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从构成要件来看,首先是须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比如买卖合同中,卖方有交付货物的义务,买方有支付货款的义务。这是同时履行抗辩权产生的基础,如果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就不存在这种抗辩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其次,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如果一方的债务还未到履行期限,那么另一方不能以同时履行抗辩权来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因为只有双方的债务都到期了,才涉及到同时履行的问题。 再者,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如果对方已经履行了债务或者提出了履行债务的要求,那么就不满足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比如在上述买卖合同中,如果卖方已经交付了货物,那么买方就不能再以同时履行抗辩权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最后,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如果对方的债务已经无法履行,那么同时履行抗辩权也就失去了意义,此时可能适用其他法律规定,如合同解除等。 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执行,当满足上述构成要件时,当事人可以直接行使该权利。即当对方要求自己履行义务时,自己可以以对方未履行相应义务为由,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在行使权利时,当事人应当以明示的方式告知对方,说明自己是基于同时履行抗辩权而拒绝履行。同时,当事人行使该权利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不能滥用。例如,如果对方只是部分履行不符合约定,那么当事人只能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而不能完全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