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权债务相互抵消需要满足什么要件?

我和朋友之间互负债务,我欠他一笔货款,他又欠我一笔借款。我想知道能不能把这两笔债务相互抵消,不知道法律上对于债权债务相互抵消有啥条件要求,想了解一下具体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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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抵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债权债务相互抵消,简单来说,就是双方互相欠对方钱时,把各自的债务进行冲抵,不用再全部实际履行。在我国法律中,这种抵消分为法定抵消和约定抵消,它们的要件是不一样的。 法定抵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法定抵消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 首先,双方当事人要互负债务、互享债权。这意味着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是相互的,双方都对对方有债权同时又负有债务。比如,甲卖给乙一批货物,乙要支付货款给甲,这是乙对甲的债务;同时,甲又向乙借了一笔钱,这是甲对乙的债务,这样就形成了互负债务、互享债权的情况。 其次,双方互负的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要相同。一般是金钱或者同类物,这样才能方便进行抵消。比如都是人民币欠款,或者都是同一种规格的钢材等。如果一方欠的是大米,另一方欠的是钢材,一般就不能进行法定抵消。 再次,双方的债务都要已届清偿期。如果一方的债务还没到该还的时间,另一方就不能要求抵消,因为未到期的债务人享有期限利益,不能随意被剥夺。 最后,债务的性质要可以抵消。有些债务根据其性质是不能抵消的,比如提供劳务的债务、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等。还有,如果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消的,也不能进行法定抵消。 约定抵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也就是说,即使双方的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只要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进行抵消。比如一方欠对方金钱,另一方欠对方货物,双方商量好后也能进行抵消。约定抵消的灵活性更大,主要依据双方的意愿来决定。 总之,在考虑债权债务相互抵消时,要先判断是适用法定抵消还是约定抵消,然后按照相应的要件来操作,同时要注意通知等程序问题,以确保抵消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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