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必须怎样?
我想了解下,那些被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在各方面都必须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和要求呢?是在质量、价格,还是其他方面有规定呢?我不太清楚,希望能得到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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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需要满足多方面要求。
首先,在药品的基本属性上,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药品要具备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特点。临床必需意味着这些药品是治疗疾病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能够满足基本医疗需求。比如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的药物,这些疾病发病率高,对应的治疗药物就属于临床必需的范畴。安全有效是指药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能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同时对人体的不良反应在可接受范围内。价格合理则要求药品的定价不能过高,要与药品的成本、疗效以及市场供需情况相匹配,以保障广大参保人员能够负担得起。
其次,在药品的范围界定上,有一些药品是明确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如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像人参、鹿茸这类以滋补为主要功效的药物,就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因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需要,这类药品不纳入;保健药品,它们主要用于保健而非治疗疾病,也不符合医保报销要求;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等,也不在医保药品目录内。
再者,在管理和更新方面,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会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医保基金的收支情况、临床需求以及医药技术的发展等因素,对目录进行定期调整。新的药品经过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以纳入,而一些不符合要求或者有更优替代方案的药品会被调出目 录,以保证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参保人员能够用上最新、最有效的治疗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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