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我取得了一些综合所得,不太清楚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汇算清缴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我担心错过时间会有不好的影响,所以想问问具体的时间范围是怎样的。
展开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的时间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简单来说,就是在平时预缴税款的基础上,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汇总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去相关扣除后,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出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这里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就是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法定时间范围。比如,2024年度的综合所得,其汇算清缴时间就是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如果纳税人需要退税,在这个时间段内办理汇算清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获得相应的退税金额;如果需要补税,也应该在这个时间内完成补税,否则可能会面临加收滞纳金等不利后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