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我取得了综合所得,但是不太清楚申报时间。我担心错过申报时间会有不好的影响,想问问按照法律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具体在什么时候申报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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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申报时间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规定。首先来解释一下综合所得,它是指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 对于一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这里的预扣预缴就是说,在平时取得收入的时候,单位或者支付报酬的一方会帮我们先扣一部分税交给税务局。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通常在发放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办理扣缴申报。例如,公司在1月份给员工发了工资,那么公司需要在2月15日前为员工办理该笔工资的扣缴申报。 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时间是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这是因为平时预扣预缴的税款可能和全年实际应纳税额有差异,所以需要在次年进行年度汇算,多退少补。比如,小李2024年取得了工资、劳务报酬等综合所得,那么他需要在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2024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如果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且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要是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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