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宣告失踪的撤销期限是多久?

我之前申请了宣告我朋友失踪,现在他重新出现了,我想了解下撤销宣告失踪有没有时间限制,在多久之内要去办理撤销手续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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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宣告失踪撤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而当失踪人重新出现,就涉及到宣告失踪的撤销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五条规定,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这里并没有明确规定撤销宣告失踪的具体期限。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来看,只要失踪人重新出现,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就可以随时向法院提出撤销宣告失踪的申请。 这一规定是有其合理性的。因为一旦失踪人重新出现,其民事主体资格恢复正常状态,相关的财产代管等因宣告失踪而设立的制度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及时撤销宣告失踪,有利于恢复失踪人的各项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也能使基于宣告失踪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回归到正常状态,避免给失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所以,在失踪人重新出现后,建议利害关系人及时申请撤销宣告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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