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职可以和新单位签合同吗


没离职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和新单位签合同的。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并没有绝对禁止劳动者在未离职时与新单位签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说明从订立合同的角度,未离职签合同本身不违法。 然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因为与新单位签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了原单位工作任务完成,原单位有权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新单位如果明知你未从原单位离职还招用你,一旦给原单位造成损失,新单位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在未离职时和新单位签合同,要确保不会对原单位工作产生严重影响,并且最好告知新单位自己未离职的情况,协商好入职时间(一般应是从原单位离职之后)。另外,正规单位通常会要求你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才会正式录用你。这样可以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和麻烦。 相关概念: 连带赔偿责任:就是多个责任人之间,任何一个责任人都有义务对全部的赔偿责任进行承担。比如新单位招用未离职的你给原单位造成损失,原单位既可以要求你赔偿,也可以要求新单位赔偿,也可以要求你们共同赔偿。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