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个单位没离职可以去新单位么?
我现在面临新的工作机会,但还没从上一家单位离职。我很想去新单位上班,又担心这样做会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给原单位带来麻烦,想了解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去新单位,以及可能会面临哪些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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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在上一个单位没有离职时,不可以去新单位工作。 从法律概念来讲,当你与原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未解除或终止前,你对原单位负有忠诚义务。这种忠诚义务要求你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同时为其他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否则可能构成双重劳动关系。 从法律条文来看,《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原单位发现你在未离职的情况下到新单位工作,且认为你的行为给其造成了损失,比如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导致商业秘密泄露等,原单位有权要求你和新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新单位可能面临经济赔偿、法律诉讼等后果,而你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甚至可能影响到你在行业内的职业声誉。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经过原单位同意,或者虽然未离职但没有影响原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且不存在利益冲突等情况,可能不会产生法律问题。但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且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建议你先从上一个单位办理完离职手续,再到新单位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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