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宣告失踪后会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吗?

我家里有人被宣告失踪了,我不太清楚宣告失踪之后他的民事行为能力会怎样。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是不是宣告失踪后就会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呢?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以便处理后续可能涉及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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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宣告失踪和民事行为能力这两个法律概念。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的法律制度。而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主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其中,被宣告失踪并不意味着自然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宣告失踪主要是为了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为失踪人设定财产代管人。 而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由此可见,宣告失踪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制度,宣告失踪的重点在于对失踪人财产的管理和保护,而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主要基于自然人的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等因素。所以,一般情况下,被宣告失踪的人并不会因为失踪这一事实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非该自然人本身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导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如因精神疾病等原因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等,才会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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