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期内辞职违约金是多少?

我现在处于合同期内,因为个人发展原因打算辞职。但我不清楚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要是需要支付的话,具体数额该怎么确定呢?想了解一下在合同期内辞职关于违约金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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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内辞职违约金的数额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辞职通常无需支付违约金。不过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如果劳动者接受了用人单位的专项培训,并且双方约定了服务期,在服务期内辞职的话,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而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比如,单位为你提供了5万元的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5年,你工作2年后辞职,那么尚未履行的服务期是3年,分摊到每年的培训费用是1万元,单位最多能要求你支付3万元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需要注意的是,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在其他普通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中仅约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违约金,这种约定一般是无效的,劳动者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只需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此外,如果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内容。 相关概念: 专项培训:是指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提供的有针对性的培训,区别于一般的入职培训等常规培训。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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