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责任是什么?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责任涉及多个方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首先,我们要明白电力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概念。电力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指的是参与电力工程建设,对工程质量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像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都属于这个范畴。他们在电力工程的不同阶段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责任。 建设单位在电力工程中处于主导地位,有着多方面的责任。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要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能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而且,建设单位要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这些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组织竣工验收,只有验收合格的工程才能交付使用。 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任也很重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勘察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设计单位要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同时,设计单位要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对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施工单位是电力工程建设的具体实施者,其责任不容小觑。根据相关规定,施工单位要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要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还要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任在于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要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对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除了上述单位的责任外,电力工程质量管理人员也有相应的责任。他们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如果因为管理人员的失职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管理人员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违反电力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责任主体将面临相应的处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