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对方要自己的票据并变造后诈骗,自己有责任吗?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知道对方要将你的票据进行变造并用于诈骗,你很可能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和依据。首先,票据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比如,把票据上的金额从较小的数目改成较大的数目等。而票据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票据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如果你知道对方要利用你提供的票据进行变造并实施诈骗行为,你还将票据提供给对方,那么你就构成了票据诈骗犯罪的帮助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便你没有直接参与诈骗的实施行为,但因为你的提供票据的行为对诈骗活动起到了帮助作用,所以也不能免除法律责任。此外,除了刑事责任,你可能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因为你的行为导致了被害人的财产损失,被害人有权要求你和诈骗行为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总之,在明知对方的违法意图后,一定不要将票据提供给对方,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