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博会订婚纱照后店家跑路,举办方是否要承担责任?


在婚博会上预订婚纱照后店家跑路,举办方是否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举办方在其中可能承担的责任类型。一般来说,如果举办方与参展商家之间存在一定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义务,那么在商家跑路的情况下,举办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合同关系角度来看,如果消费者是与举办方签订了相关的合同,或者举办方以某种方式参与了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交易,那么举办方可能需要承担合同责任。例如,举办方在宣传中承诺对参展商家的服务质量负责,或者为消费者提供了某种担保,那么在商家跑路的情况下,举办方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如果举办方与消费者之间存在有效的合同约定,举办方就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从侵权责任角度来看,如果举办方在招商过程中存在过错,例如没有对参展商家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导致消费者遭受损失,那么举办方可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举办方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导致不具备经营资质或者信誉不佳的商家参展,从而使消费者遭受损失,举办方就可能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举办方只是提供了一个交易平台,没有参与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具体交易,并且在招商过程中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那么举办方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通过向商家主张权利,或者通过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婚博会订婚纱照后店家跑路,举办方是否承担责任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消费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与举办方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