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欠我货钱不给该怎么办?
我给一家饭店供货,可现在货款一直拖着不给。我多次去要,老板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要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是直接去法院起诉,还是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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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饭店欠你货钱不给,你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首先,可以尝试与饭店进行协商。这是比较温和的方式,你可以直接找到饭店负责人,心平气和地沟通,了解其不给货款的原因,看能否达成一致的还款计划。这种方式省时省力,还能维持双方关系。 若协商不成,有两种法律途径可供选择。一是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是督促程序。简单来说,对于以给付一定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人民法院根据你的申请,向饭店发布支付令;如果饭店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出异议,你就可以支付令为依据,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这是一种简易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督促程序的相关内容。 另一种就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法院会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受理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进行答辩,之后会排期开庭,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环节,最终作出判决 。若饭店不履行判决,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要注意在时效内主张权利。 相关概念: 支付令:督促程序中,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向债务人发布的要求其履行债务的命令。 督促程序:对于特定债务,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发布支付令,若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无异议,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的简易程序。 管辖权: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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