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要回拖欠的货款?


要回拖欠的货款,有多种方式。 首先是协商解决。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直接进行沟通协商,也可以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这种方式适用于债务人自愿并有能力清偿的情况。比如对方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经过沟通后愿意尽快还款,那么协商就是比较好的方式。 其次是通过发律师函追收。债权人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律师函,向对方表明自己追讨货款的决心和立场,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法律手段方面,有申请支付令和提起诉讼。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若对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支付令就会生效,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来获得货款。若对方提出异议,支付令则会失效,此时就需要提起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要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没有约定付款期限,按照交易习惯一般认为是货到付款,诉讼时效从签收货物之日起算;如果有约定,诉讼时效则从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在采取行动前,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如果有买卖合同,可证明与对方存在销售或供货等法律关系;没有买卖合同,客户下的订单、发货单等证据也能证明存在事实的买卖合同关系。若有签收的书面凭证,可证明实际发生的交易笔数和应付货款数额。若已提供增值税发票且对方已签收或认证抵扣,也可作为补强证据。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之权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