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管辖有什么限制吗?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里面约定了如果有纠纷的管辖法院。但我不太确定这种协商确定管辖法院是不是随便都行,有没有啥限制啊?我就想知道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免得之后出问题。
展开


协商管辖,也被称为协议管辖,指的是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者之后,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简单来说,就是当事人自己商量好万一有了纠纷要去哪个法院打官司。 不过,协商管辖并不是毫无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首先,协商管辖的案件类型是有限制的。它主要适用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也就是说,如果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纠纷,像离婚、收养等案件,就不能通过协商来确定管辖法院。比如,一对夫妻要离婚,他们就不能自己约定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而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管辖规则来确定法院。 其次,管辖法院的选择是有范围限制的。当事人只能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像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例如,在一个买卖合同纠纷中,双方可以约定在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进行诉讼,但不能随意约定一个和这个合同毫无关系的地方的法院。 最后,协商管辖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级别管辖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诉讼标的金额等因素,来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当事人也不能通过协议改变这种管辖。比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当事人就不能通过协商将其管辖法院变更为其他地方的法院。 总之,协商管辖虽然给予了当事人一定的自主选择权,但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这样才能确保其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房产继承权赠与有效吗
- 手机短信聊天记录能作为借贷证据吗且安全吗
- 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侵占罪的认定与判定标准是什么?
- 公司机关能否代替公司进行意思表示?
- 什么情况下可以拒交暖气费?
- 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哪个会被记入档案?
- 领取失业补偿金有什么影响吗?
- 开专票必须要有进项票吗?
- 分配外方股东的利润该怎么填?
- 民事案件庭前会议是什么?
- 怎样取消医保异地备案?
- 亲情账户医保卡如何绑定?
- 雄安种树征地如何补偿?
- 有房的情况下能用租赁合同吗?
- 银行卡被冻结2年了会不会上门抓人?
- 离婚时,有过错方是否应少分或不分财产?
- 货车挂假牌子会怎么处罚?
- 诉讼保全的解除方式有哪些?
-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起诉书格式是怎样的?
大家都在问
- 房产继承权赠与有效吗
- 手机短信聊天记录能作为借贷证据吗且安全吗
- 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侵占罪的认定与判定标准是什么?
- 公司机关能否代替公司进行意思表示?
- 什么情况下可以拒交暖气费?
- 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哪个会被记入档案?
- 领取失业补偿金有什么影响吗?
- 开专票必须要有进项票吗?
- 分配外方股东的利润该怎么填?
- 民事案件庭前会议是什么?
- 怎样取消医保异地备案?
- 亲情账户医保卡如何绑定?
- 雄安种树征地如何补偿?
- 有房的情况下能用租赁合同吗?
- 银行卡被冻结2年了会不会上门抓人?
- 离婚时,有过错方是否应少分或不分财产?
- 货车挂假牌子会怎么处罚?
- 诉讼保全的解除方式有哪些?
-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起诉书格式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