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我最近对债权转让这方面比较关注,自己在一些经济往来里也涉及到了债权问题,就想弄清楚债权转让都有哪些限制条件。比如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转让,或者转让过程中有什么必须要做的事,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
展开


债权转让的限制条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这其中包含几种情况,比如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像甲因为信任乙,才借钱给乙,这种基于信任产生的债权就不能随便转让;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比如某些特定亲属间基于继承产生的债权;不作为的债权,就是约定一方不能做某些行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还有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是跟着主权利走的,不能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例如抵押权作为从权利,不能和主债权分离单独转让。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除外。 其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或订立合同后特别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此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那就是有效的。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而转让合同权利,将构成违约行为。不过要注意,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再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这是法律直接规定某些债权不允许转让,如果违反规定转让是无效的。 另外,债权转让时,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是为了保障债务人的知情权,让债务人清楚债务对象的变化。并且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最后,如果是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债权人在转让权利时,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要是原批准机关对债权的转让不予批准,那转让就是无效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