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后会有哪几种结果?


申请强制执行是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其履行的程序。以下是申请强制执行后可能出现的几种结果: 第一种结果是执行完毕。这意味着法院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执行措施,成功让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比如,在债务纠纷案件中,法院强制被执行人将所欠的借款及利息足额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执行完毕后,执行法院应当及时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 第二种结果是终结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终结执行意味着执行程序不再继续进行。 第三种结果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果经过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虽有财产但无法处置,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就此消灭,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第四种结果是执行和解。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等。和解协议达成后,执行程序暂时中止。如果被执行人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执行程序终结;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