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尽赡养义务还有继承权吗?

我家里有兄弟姐妹几个,我一直承担着照顾父母的责任,而其他兄弟姐妹很少尽赡养义务。现在父母去世了,他们却要来分遗产。我想知道,像他们这种未尽赡养义务的情况,是否还有继承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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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赡养与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未尽赡养义务是否还有继承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继承权的基本概念。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法定继承人都享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该条明确指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也就是说,只要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在没有特殊情况下,都有权利继承遗产。 然而,赡养义务也是法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表明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回到未尽赡养义务是否还有继承权的问题上,虽然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但如果继承人有能力赡养却不尽赡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是会受到影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所以,未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仍然有继承权,但在实际分配遗产时,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少分或者不分遗产。比如,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中,您一直承担照顾父母的责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而其他兄弟姐妹很少尽赡养义务,那么在分配父母遗产时,您可以主张多分,而他们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不过,这需要有证据证明他们未尽赡养义务,比如邻居的证言、支付赡养费用的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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