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关追偿权的权利义务是怎样的?

我之前帮朋友做了债务担保,朋友逾期没还钱,我替他偿还了部分债务。现在我想向朋友追偿,但是不太清楚我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比如我能追偿多少金额,需不需要履行什么手续之类的,希望了解一下有关追偿权的权利义务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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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义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追偿权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一方在履行了一定义务后,有权向其他相关方追讨相应的费用或损失。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追偿权的权利和义务。 从权利方面来看,首先是全额追偿权。当保证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这意味着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其已经支付的全部金额。 其次是利息追偿权。保证人在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从代偿之日起,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代偿款项的利息。因为保证人的资金被占用,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债务人应当对此进行补偿。 再者是必要费用追偿权。如果保证人在履行保证责任过程中,支出了一些必要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也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这些费用是为了实现债权而合理产生的,理应由债务人承担。 从义务方面来说,一是通知义务。保证人在行使追偿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通知的具体方式和时间,但出于诚信和公平原则,保证人应尽快告知债务人,让其知晓自己的还款责任。 二是举证义务。保证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已经承担了保证责任。比如提供还款凭证、法院的判决书等,以证明自己替债务人偿还了债务。只有在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才能顺利行使追偿权。 三是合理追偿义务。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时,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不能随意扩大追偿的金额,必须按照实际承担的保证责任来追偿。如果保证人不合理地扩大追偿范围,债务人有权拒绝超出部分的偿还要求。 总之,追偿权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关联的。保证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以确保追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债务人也应当积极履行还款义务,避免给保证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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